不让赊账就砸店,官员是 “吃了豹子胆”吗
作者:高亚洲
昨日,一则关于“山西洪洞县兴唐寺乡书记带队酒后砸饭店”的微博颇受关注,微博中还配有饭店被砸后的现场照片,受到大量网民转发。“求真”栏目记者今日从洪洞县宣传部新闻中心获悉,临汾市纪检委已介入调查。(9月3日人民网)
虽然事件本身有待核实,但从有图有真相、还点名道姓的微博来看,想必也是八九不离十的事情了。今日,在邻近的陕西,有这样的一则新闻,同样引来关注:9月2日,铜川市委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对近期发生的两起国家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酒后滋事事件进行通报,铜川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冯新柱在会上怒斥砸店当事人“吃了豹子胆”(9月3日《华商报》)。
两相比较,便不难发现:都是公职人员,都是酒后滋事,如果前者事情被证实,恐怕该地主要领导也得站出来怒斥相关人员“吃了豹子胆”。是不是都吃了“豹子胆”,当然只是一句情绪下的愤懑,不过,倒也着实说明了一个这样的事实:一些公职人员实在是胆大妄为得让人出离愤怒了。
酒后耍横,自然也是有酒精的“重大作用”,但是所谓“酒后露真情”,这也是不是从另外一方面说明这样的耍横,正是平日作威作福惯了的真性情呢?如果是祛除了公职之身,这般耍横,自然可以从民事纠纷层面去收拾,只是作为公职人员,所引发的猜想是令人不安的。首先,如此耍横,有几分是仗着权力之身呢?其次,这番酒桌上的耍横,将中央三令五申的八项规定又置于何地呢?再次,这般集体耍横,真的是应验了那句“不作就不会死”的提醒吗?
在种种猜想之前,铜川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冯新柱,在当时盛怒之下,其实是对公职人员的耍横做出了一番解读的:作为公众人物,为了一点小事,酒后丧德,做出如此粗鲁举动,看似酒后滋事,实质上折射出个别干部和一些公众人物,长期以来缺乏法治观念、缺乏自律意识、漠视党纪国法,自以为手中有点小权力,就气焰嚣张,为所欲为,成为害群之马。
官德修养、权力伦理,当然可以成为“吃了豹子胆”的注脚,但不得不看到的是,官德修养的成熟、权力伦理的完备,显然是不能依赖于个体的自觉和自省,关键依然在于制度建设的完备,比如选拔机制,比如监督机制,比如问责机制。如果从一开始的选拔开始,对官员的德勤廉政,便有全盘的考察制度体系,在日常的官员行为中,便有周密的监督机制在侧,在行为逾矩时,便有严苛的问责制度敲打和警醒。如此之下,还会有“吃了豹子胆”的耍横吗?
目前,事情的最新进展是,临汾市纪检委已介入调查。有理由相信,事情真相终将得以清晰,而不得不提醒的是,要彻底打消公职人员“吃了豹子胆”的耍横,最关键还是在于严苛的制度建设。(高亚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