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歧视
21.10.2014 02:24
本文来源: 兰州日报
最近这段时间,东莞南城第一国际汇一城近百清洁工很郁闷,因为“长相”竟成为决定工资高低的标准之一。年纪轻、形象好的,月薪1800元;其他的则为1650元,而两者工作量几乎差不多。东莞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支队负责人表示,这种行为属于明显的“”。
以长相定工资,凸显法律的“短板”急需补齐,除了一些特殊行业外,如果用人单位把相貌等作为就业的必要条件,作为劳动报酬的依据,让就业者不能平等就业,相关部门必须依法追究其责任,让这些相貌歧视的用人单位付出代价,唯此才能保证就业平等社会公平正义。
本文来源: 兰州日报
21.10.2014 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