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矛盾人格引发家庭教育热议
10月11日,本报追踪报道了今年3月12日发生在会宁县的一起高三学生锤杀亲母案的进展情况,犯罪嫌疑人司某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在与检察官的交流中记者得知,嫌疑人司某感觉自己对不起家里人,但这其中唯独没有母亲。在对爷爷、奶奶的“孝”和对母亲“不孝”的矛盾人格中,少年司某的极端行为,再次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如何进行正确家庭教育的热议和反思。
父母应该学会尊重孩子
连日来,全国主流网站都对本报当日的报道进行了转载,有数万名网友对该案予以关注和评论。不少网友认为,司某与母亲产生隔阂,问题在于母亲没有尊重司某,不能了解司某的内心需求,而是一味地站在父母长辈的角度,动辄呵斥、打骂,使之容易产生逆反心理,与家长之间距离越来越远,最终远离甚至憎恨母亲。作为父母,要学会尊重子女,学会爱,不溺爱,做他们的朋友和知心人。
谁来带孩子?值得每个家庭思考
不少网友同时认为,司某弑母的极端行为,也反映出了司某是一个对爷爷奶奶的“孝”和对母亲“不孝”的矛盾体。作为人子,对父母应该有感恩之心;作为人媳,亦应对公婆极尽孝道。从某种层面上来说,司某不能正确处理与母亲的关系,其母亲也不能正确处理与公婆之间的关系,这都或多或少地反映出了一个问题,那就是社会乃至学校、家庭对传统文化中感恩教育的欠账较多。此外,爷爷奶奶的溺爱,对司某与其父母关系的相处上帮了倒忙。所以谁来带孩子的问题,也值得每个家庭思考。
要善于化解家庭矛盾
在司某的眼中,母亲动辄对其打骂,是个“恶人”;对爷爷奶奶态度不好,仍然是“恶人”。从整个家庭系统的角度来看,司某的母亲是其家庭结构中的“牺牲品”,而司某则成为家庭关系矛盾中被动的“选择体”。父亲偏袒,母亲打骂,母亲和爷爷奶奶关系很差——这都让司某将恨意指向了母亲,最终酿成了弑母的悲剧。因此,在许多的家庭中,夫妻一旦发生矛盾,就让孩子去选择父亲或母亲一方,要知道,这不仅无助于解决矛盾,还真正伤害了左右为难的孩子。只有用尊重、宽容、理解等美好品质营造出家庭教育的良好环境,用真诚化解矛盾,才能使孩子健康茁壮地成长。
据悉,本案将于近期开庭。兰州晚报记者王万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