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龙虾迎来消费旺季 食药监局提示食用要适量

19.08.2016  02:35

    原标题:小龙虾迎来消费旺季食药局提示食用要适量

  当前正值小龙虾的消费旺季,8月17日,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药监总局有关小龙虾的食用提示,小龙虾虽味美,但食用要适量。

  记者采访了解到,炎炎夏日,除了烤肉搭配啤酒这道传统的兰州夜宵美食外,席卷全国餐饮市场的小龙虾也越来越受到兰州市民的喜爱。但由于兰州地处内陆,市面上销售的小龙虾基本靠外运输入,新鲜程度较原产地打了折扣。

  为此,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小龙虾虽然味道鲜美,但食用要适量。一、食用小龙虾应注意从正规渠道购买,不要自行捕捞;不要食用野生小龙虾。二、烹饪前清洗干净,烹饪过程要烧熟煮透。不要加工死亡、感官异常或味道不新鲜的小龙虾;不要食用小龙虾的头和内脏。消费者在餐馆就餐时,要选择持有食品经营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正规卫生的餐馆并索要发票或收据。三、一次食用小龙虾要适量,增加食物多样性。四、如果进食小龙虾后出现全身或局部肌肉酸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主动告诉医生相关情况。五、食品生产经营者特别是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把原辅料进货关,保证小龙虾新鲜合格,来源正规合法。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市民如果在食用小龙虾过程中出现不适,在及时就医的同时要保留好就餐凭证,并拨打12331食药药品监督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 编辑:王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