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鬼当家”沦为“小官巨腐”谁之过?
生日成“进贡日”,办公室变受贿“宝地”,向竞标人肆意卖信息卖签名……虽是一名小小的科级干部,但却是招投标岗位的“当家人”;7年间受贿上千万元,“小鬼当家”沦为“小官巨腐”。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理的永川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原主任、招投标办原主任戴兵一案,为人们揭开了工程建设贪腐高发的“风险点”。(2014年7月31日新华网)
正所谓“反腐倡廉莫论干部大小,贪污腐败岂分职务高低。”在人们的惯性思维里,一提起数额巨大的贪污腐败,总是与那些位高权重的官员联系起来。其实,“小官大贪”的贪腐之烈,同样令人触目惊心。
之所以能够“小官大贪”,根本源于其手中权力的“含金量”。事实早已证明,腐败的本质就是对人民赋予的权力、对公共权力的滥用。腐败和权力是依存关系。权力过分集中,权力行使不当都容易产生腐败。“小官”的职位虽低,但配置资源的数量并不少,参与决策和执行的机会也不少,而且大都集诸多权力于一身,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在有贪的便利,却缺乏有效权力制约的状态下,“小官”自然要把权力用到极致。再加上一些“小官”胆大手黑,能量无穷,随便抓着个杠杆就敢撬动世界,他们比起那些从国家拿钱的“大老虎”,这些从老百姓口袋里直接拿钱的“小苍蝇”,给社会带来的痛感更直接,对党和政府形象的破坏性更直观,是典型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
以报道为例。戴兵虽是一名最基层的科级干部,但却是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重点岗位上的“当家人”。缺乏有力监督,“小鬼当家”就易沦为“小官巨腐”。有专家认为,长期以来,公共资源分散在政府各职能部门,如城市道路运营许可、城市公共设施、国有土地资源等的管理,分别归属于市政、建设、国土等部门。这样主管部门常被质疑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腐败滋生的同时也造成了公共资源资产的无形流失,损害了国家利益。
所以,“小官大贪”归根结底是权力的失衡。也就是说,不管权力是大是小,职位是高是低,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永恒的定律。特别是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有几十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容易出现违规操作漏洞,容易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直接影响到招投标公正性,堵漏贪腐高发领域“风险点”,唯有“重拳治腐”与“创新防腐”双管齐下,重在对权力的有效制约与监督,才能让反腐更为有效。
如此说来,位不在高廉洁自名,权不在大为公则荣。“小官大贪”频发现象,既反映出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又表明一些反腐倡廉制度执行还不够到位。所以,要想真正有效遏制“小官大贪”现象,实现“反腐上无禁区、下无死角”,就必须针对已经发生的“小官大贪”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以强有力的措施,为“大官”“小官”量身定制监督网络,把制度的笼子编得更紧更密更牢,扎紧防范“小官大贪”的篱笆,堵死“小官大贪”的路子,真正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如此才能杜绝或减少“小官大贪”的几率,让权力运行更加通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