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饭桌暖气费按民用还是按商用收?

01.12.2014  02:38

    兰州晚报讯(记者徐倩影实习生孙瑞之)近日,在城关区小沟头居民楼内经营“小饭桌”的多家居民拨打本报热线4286666反映:“我们都是下岗职工,在经营“小饭桌”,每天只有中午才有孩子来,而小区物业却以商业价收取暖气费,足足比居民用暖高出一倍多。”

    小沟头小区33-57号离兰州一中较近,共有近20家“小饭桌”。“我们都是下岗工人,挣钱也不容易,办小饭桌一是为谋生,再者也是方便学生。我们的物业费用全都按商用上缴,但暖气费实在不合理,我们要比其他居民的暖气费足足高出一倍之多。”“小饭桌”经营者说。

    据郭女士介绍,所有“小饭桌”的物业费是一般居民的两倍,水费也不按水表收取,而是限定每户每月20吨,不管用不用都按20吨交钱。去年物业是按二类收取的暖气费,但今年突然以商业用房价格收取。这对于原本就是微利经营的他们,真有点吃不消。“小区物业为‘逼’我们缴暖气费,限制用电的同时不允许我们充电,甚至以断电威胁。要是我们再不交钱,他们就不再让学生进入小区。”郭女士说。

    据悉,2014年兰州燃气供热价格分别为:居民住宅5.00元/月/平方米;办公、教学、医院为7.80元/月/平方米;宾馆、饭店为9.20元/月/平方米;而“小饭桌”被归为商业营业性用房,和厂房、礼堂均为10.70元/月/平方米。

    随后,记者联系到该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小饭桌’以营利为目的,理应归属商业领域,而断电是让他们尽快将暖气费缴纳清。”相关人员这样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