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祭伏羲大典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公开征集祭伏羲文的公告

03.05.2016  13:31

  伏羲是中华民族共同敬仰的人文始祖,位列三皇之首,百王之先。伏羲文化是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是海内外华人普遍认同的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文化标志和情感纽带。天水,作为羲皇故里,祭祀伏羲活动历史久远。目前,由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公祭中华民族人文始祖伏羲大典在海内外已产生了深远影响,成为甘肃省重要的文化品牌和节庆活动之一。为进一步弘扬伏羲文化,传承始祖精神,扩大伏羲文化的传播面,经甘肃省公祭伏羲大典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公祭中华民族人文始祖伏羲文。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祭中华民族人文始祖伏羲文。

  二、征集时间及范围

  2016年4月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15日18:00时为止(邮寄稿件以邮戳时间、电子邮件以发件时间为准);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团体及个人均可投稿。

  三、征集要求及奖励办法

  1.作品应符合祭文规制。

  2.内容应突出人文始祖伏羲的历史功绩和时代精神。

  3.充分表达中华儿女对始祖慎终追远,高山仰止的情怀。

  4.音韵和谐,四言、六言、骚体、俪体(骈体)均可。

  5.祭文评选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20名。经专家评审后,由甘肃省公祭伏羲大典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作品将刊印成册,面向全体参祭贵宾和海内外华人馈赠,由天水伏羲庙永久收藏并在不同时期展示。获奖作者同时被邀请参加今年公祭伏羲大典活动。

  四、征集作品评审办法

  1.由甘肃省公祭伏羲大典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分类评审。

  2.本次征集作品采取由专家组集中评审的方式评选出获奖作品。对内容完全相同的作品,不予以评选。

  3.入选作品将在有关媒体公告,公告媒体为甘肃日报、天水日报、天水政府网、天水在线、伏羲庙网等,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4.入选作品的版权和使用权均归征集单位所有。

  五、应征作品提交方式

  1.应征作品以电子邮件提交的统一命名为 “祭伏羲文征集稿件”字样;以纸质版邮寄的需在信封上注明“祭伏羲文征集稿件”字样。

  2.以个人名义投稿的,要提供作者个人简介一份,包含作者姓名、身份证、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件等基本信息。

  3.以团体名义投稿的,要提供团体名称、创作团体主要负责人简介、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等基本信息。

  4.所有应征作品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六、特别声明

  1.投稿作品须为未发表过的原创作品,严禁剽窃他人作品,如发生此类行为,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负。征集者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

  2.稿件引用典故或引用他文的要注明出处和作者,并对文中词条分条注释。

  3.主办方对入选作品拥有该作品使用权和发布权等。采用时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修改后的版权和使用权仍归征集者所有。

  4.所有应征作品请按征集内容及要求提供,应征作品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社会道德标准。

  5.投稿团队及个人在参加本次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稿方自理。

  6.凡应征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7.获奖者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8.征集方保留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9.了解有关情况请关注天水市博物馆(伏羲庙)网站。

  网址: http://www.tssbwg.com.cn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兆凡

  联系电话:0938-8367160      18193866649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邮寄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伏羲路110号天水市博物馆

  邮      编:741000

                                     甘肃省公祭伏羲大典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