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安委会下发《通知》重特大事故1小时内上报

18.09.2015  16:29

  中国兰州网9月18日消息 9月17日记者获悉,省安委会下发《关于加强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社会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时,事故单位和事发地县级政府力争在30分钟内向省安委会办公室电话报告, 1小时内向省安委会办公室上报书面信息。

  《通知》同时要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市县两级政府、相关部门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信息上报不得出现迟报、瞒报和谎报问题。省委、省政府领导对事故救援做出重要批示后,各市州、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向有关方面传达并认真抓好落实,同时全面汇总情况,及时向省安委会办公室上报落实情况。上报时限原则上不得超过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