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出台 重特大事件2小时内上报国家环境保护部

22.01.2015  09:39

  原标题:重特大事件2小时内上报国家环境保护部

  《兰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出台

  重特大事件2小时内

  上报国家环境保护部

   中国甘肃网1月22日讯  据鑫报报道(记者 吴少华)突发环境事件后如何应对?近日,为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兰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兰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预案》,明确把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并明确要求,对初步认定为重大(Ⅱ级)或者特别重大(Ⅰ级)事件的,市、县区环保局应当在2小时内向同级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报告,同时上报国家环境保护部。

  《预案》规定,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同时,预警级别及发布按照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蓝色预警由县区政府发布,黄色预警由市政府发布,橙色以上预警上报省政府发布。 《预案》要求,对初步认定为一般(Ⅳ级)或者较大(Ⅲ级)事件的,市、县区环保局应当在2小时内向同级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