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小恩小惠赢得信任 真刀真枪骗取钱财

25.07.2014  11:57

  从主动沟通与被害人建立基本信任,到小恩小惠俘获被害人内心,再到一击即中顺利拿到钱财,在诈骗这件事上,五旬男子王某有着清晰的作案“流程”,他以此“流程”作案11起,骗取多名废品回收人员17万余元。昨日,这起由安宁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诈骗案有了一审判决,法院以构成诈骗罪,决定对王某执行有期徒刑8年8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贴心领导主动寒暄上门送礼

与“王领导”相识之初,回收废旧物品的方老汉认为王某是个非常不错的“领导”,虽然他身为西北师范大学后勤处领导,但却主动与自己搭话相识,还关切询问回收生意的经营情况。相识没几天,“王领导”就提着小礼品主动上门对方老汉嘘寒问暖。虽然相识时间甚短,但“王领导”的体贴入微让方老汉一家人都倍感亲切。

王领导”说他主管大学校园的后勤工作,在交谈中他会主动透露自己手中有不少废旧钢材,如果方老汉有意低价回收,自己可以牵线搭桥。当然,“王领导”开出的收购价格着实令人心动。在与家人商量后,方老汉决定做这笔生意。2012年10月18日上午,方老汉跟随“王领导”来到西北师范大学附近的康桥国际购物中心,王某让方老汉在此等候拉钢材,自己去学校安排一下。可事实上,这个“王领导”趁着方老汉傻傻等候钢材之际,赶至方老汉家中,对其家人谎称:“方老汉正在搬运钢材上车,让我先来取钱。”就这样,方老汉家的4.1万元被“王领导”顺利骗走。直到方老汉苦等无果返回家中时,一家人才恍然大悟,痛斥骗子之余,立即报警希望挽回损失。

五旬男子目标清晰屡次得手

在接警记录单上,如同方老汉一样遭遇此法诈骗的还有其他几名回收废品店小老板,此类案件在2012年4月至10月在我市频繁发生。经过警方侦查与报案人指认,“王领导”形象逐渐清晰。这个出生于1961年的男人,自2006年开始,就因犯罪屡次入狱——2006年1月,犯诈骗罪被七里河区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2010年1月,犯抢劫罪被城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3年8月,犯盗窃罪被七里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正在监狱服刑的王某,又被多人指认出以贩卖钢材,诈骗他人钱财。2014年3月6日,正在天水监狱服刑的王某被押解回兰,接受诈骗罪的公开审理。

纵观公诉机关指控的11起犯罪事实,王某在实施诈骗中,有着清晰的目标与作案“流程”——首先选定着装不体面的废品回收店人员,用亲切的攀谈奠定沟通基础;接下来,找个周末时间提着小礼品,通常是一小袋鸡腿和便宜的大米前往目标人物家中,与其家人建立基本信任关系。王某在送礼中一概表述“这点小东西是单位分发的,根本吃不完。”用这样施以小恩小惠的行为体现自己的出手大方。以上种种做法一旦骗取目标人的信任,王某的诈骗也就成功了一大半。

据统计,自2008年1月至2013年4月,王某共诈骗财物178760元。安宁区法院审理该案后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00元;由于此前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现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8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通讯员颜君萍 记者许沛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