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效应分析

30.12.2015  10:01

  小型和微型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为了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优惠力度也在逐年加大,扶持作用渐趋明显。笔者就微观层面对小微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形成的社会效应进行简短分析,从而查找并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一、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的实际效果

  现行的税收政策中,对货物劳务应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月销售额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方面将年应纳税所得额的上限由6万元提高至10万元,且所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诸如此类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大支持了小微企业的发展。

  通过税务机关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优化税收服务手段,多措并举、积极作为,有效推动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全面贯彻、深入落实。从我县的统计数据来看,就今年受惠于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达到66户(含征前减免),减免税款6.3万元,实际受惠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逐年增加。税收优惠政策的有效落实,对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助推作用。

  二、影响政策落实效果的主要因素

  小型微利企业认定与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存差异,小型微利企业是企业所得税法明确的一个法定概念,分别设定了 16个行业中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准。但是,小型微利企业和小微企业在划型标准上存在明显差异。这一差异,使得相当一部分企业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且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划定的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但无法享受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本人认为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与这一规定存在不相协调之处,相当一部分企业认为是一种政策歧视,从而增加了税务机关在政策落实过程中的解释难度。

  增值税暂免征政策与起征点制度竞合导致了部分纳税人的误解。企业所得税减计所得政策的优惠力度仍显不够,现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财政收入的实际影响十分有限。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计所得的力度,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期望值相比,差距还是存在的。改善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配套政策作用不明显,长期以来,融资困难始终是困扰小微企业发展的一道待解难题。

  三、完善税收扶持政策的几点建议

  统一小微企业优惠的执行标准。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关于小型微利企业的划型标准与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形成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关于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不一致的问题,应最大限度地保持法律之间的立法协调性和法律调整的方向一致性,建议尽快统一小型微利企业划型标准,体现税收公平原则,避免税收制度歧视,便于税收政策实施。小型微利企业划型标准统一后,将会有更多的小微企业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红利。因此,这一修改变化,也更符合国务院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方向。

  提高增值税、营业税暂免征政策的限额。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要求,建议进一步加大增值税、营业税暂免征政策力度。现行增值税、营业税暂免征政策的月销售额上限,既不利于纳税人将其与起征点制度相区别,也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极不相适应,导致政策本身缺乏吸引力,政策效应难以充分有效发挥。

  扩大企业所得税减计所得范围。为了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小型微利企业在执行20%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的基础上,采取了进一步减计所得的优惠,同时,考虑到财政的可承受能力,减计所得的上限逐步提高,减计所得的力度不断加大。但从目前的实施效果来看,仍不够明显,与政策期望值还存在不小差距。减计所得范围应进一步扩大,将使更多的小微企业获益,且并没有对税收收入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

  完善利于小微企业融资的政策。针对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境,国家先后实施了一些与之配套的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有所改善。但由于有些政策已经到期或者即将到期,政策的力度正在逐渐衰减,迫切需要延续或者出台新的配套政策,以进一步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更大程度的支撑小微企业的融资和深入发展。

 

漳县地税局 成昌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