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中小微企业发行私募债等实现融资

19.11.2014  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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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关于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出台。《意见》指出,鼓励和支持中小微企业通过发行集合债券(票据)、私募债实现融资。

    《意见》指出,进一步增强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的意识,不断提升企业运用多种直接融资工具的能力。组织推动省内企业分步实现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和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不同层级市场间挂牌、交易、融资,鼓励和支持中小微企业通过发行集合债券(票据)、私募债实现融资。建立省市县三级政府分担的小微企业集合债券(票据)风险缓释基金,并研究出台具体管理办法,确保规范运行。设立政府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吸引政府、各类机构及企业积极参与,并以直接投资、信贷投放、担保增信等方式,支持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等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和加快发展。

    此外,我省还将采取扩大信贷有效供给、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小微企业贷款实施差别化监管等措施来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