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取消城区小微企业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落户限制

13.05.2017  14:34

    原标题:取消城市四区小微企业吸纳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落户指标限制我市再推多项落户新措施

    继24日推出部分放宽我市落户条件的规定后,兰州警方昨日又继续推出多条解决群众办理户口难和在市区落户难问题的最新规定,进一步推进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深入。

    本市原农村户籍退役军人自主就业办理落户的,可根据本人意愿户口落回原籍家中或城镇(不含政府明令户口暂时冻结区域)。本市原农村户籍退役军人自主就业办理落户,需提供以下手续:1.本市原农村户籍退役军人自主就业申请落回原籍家中,所需材料:(1)个人书面申请;(2)省、市、县(区)安置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3)退伍证和注销户口证明;(4)身份证或《军人身份证编码表》;(5)拟落入的《居民户口簿》;(6)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为农村集体经济成员的证明。2.本市原农村户籍退役军人自主就业申请落回原籍城镇,所需材料:(1)个人书面申请;(2)省、市、县(区)安置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3)退伍证;(4)身份证或《军人身份证编码表》;(5)注销户口证明。其中,申请人在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落房屋地址;住所尚未命名街、路、巷名称或未编订门牌或租赁住房的,一律暂落派出所公共集体户。

    允许已婚且实际居住生活在城市四区的子女投靠世居在城市四区的父母(岳父母)落户(不含政府明令户口暂时冻结区域),需提供以下手续:1.个人书面申请;2.申请人父母(岳父母)的户口簿;3.父母(岳父母)名下房屋所有权手续;4.父母(岳父母)同意已婚子女户口迁入的证明;5.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以及与落户地户主间的关系证明。其中,申请人户口登记地为城四区以外的,还需提供户籍地社区出具的无业证明(乡村居民不提供)。

    拥有国民教育大专学历或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含职业院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可在现从业地或居住地落户。办理落户,需提供以下手续:1.《毕业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2.《户口迁移证》或身份证明;3.就业单位证明或房屋手续(含《出租房屋租赁协议(合同)》)。其中,具有大专学历或中级职称以上从事科研、管理、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户口可以随迁,不受住房和居住时限,以及签订有《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并依法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限制。申请人在城市(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落房屋地址;住所尚未命名街、路、巷名称或未编订门牌或租赁住房的,一律暂落派出所公共集体户;申请人从业单位有集体户口的,落单位集体户。

    取消《实施细则》中,城市四区小微企业吸纳大专院校毕业生或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落户指标限制。城市四区小微企业吸纳大专院校毕业生或中级职称以上人员落户,按照本《通知》拥有国民教育大专学历或中级职称以上人员的落户规定办理。取消《实施细则》中在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和西固区,投资、经商、办企业投资300万元以上和150万元以上的额度限制。在城市四区投资、经商、办企业的,按照本《通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人员申请落户中,申请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规定的手续办理。取消《实施细则》中,办理相关落户时申请人还需提供《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的规定。对申请人已具备落户政策的有关条件,不再要求提供《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

( 编辑:王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