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第一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
甘工信发〔2016〕52号
兰州市、张掖市、白银市工信委: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的通告》(工信部企业〔2015〕470号)转发你们。为进一步发挥国家小微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在引导、推动和服务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方面的作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基地要不断完善创业创新设施和环境,集聚各类服务资源,创新服务和运行模式,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真正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市州工信委对示范基地进行属地化管理,定期对示范基地的服务质量、服务收费以及服务满意度等运营情况进行检查,每年6月30日、12月30日前将示范基地运营情况正式行文报送我委;市州工信委要结合本市州实际,做好市州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培育和认定工作。
三、请相关市州工信委负责将示范基地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思路务必于2016年2月3日前报送我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周钰 联系电话:0931-8960251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的通告》
关于第一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的通告.pdf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