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两基地入列第一批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06.01.2016  19:54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有关要求,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5〕110号),经推荐、评审和公示,近日,工信部确定了第一批95家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我市两基地,兰州创意文化产业园和兰州高新区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入列其中。示范基地实行滚动管理,工信部将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对示范基地进行不定期测评,每三年复核一次,对不合格的撤销示范基地称号。

  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基地既是创办小型微型企业的场所,也是新形势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载体。为进一步发挥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在引导、推动和服务小型微型企业创新方面的作用,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更名为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我市两基地此次入选国家示范基地后,将不断完善创业创新设施和环境,创新服务和运行模式,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集聚社会服务资源,畅通信息渠道,不断满足小微企业的创业创新需求,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在促进全市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方面发挥更好的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