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里车辆肇事咋办本报请律师为你支招
制图韩征
兰州晚报讯(记者许沛洁)一次倒车失误,夺走一条性命!三十岁出头的马某某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的一次倒车,竟然换来过失致人死亡的罪名。昨日,记者从安宁区法院获悉,倒车致人死亡者马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案例
一次倒车失误夺走一条性命
2014年8月22日9时许,31岁的马某某在兰州市安宁区金华苑小区1号楼南侧道牙上,驾驶甘A号牌的北京福田皮卡车倒车时,未仔细观察周边行人情况,将被害人石某某碾压致伤,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兰州市安宁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石某某系胸部被碾压最终因呼吸衰竭而死亡。案发后,马某某赔偿被害人家属1万元。在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法院调解,马某某再赔偿被害人家属14.5万元,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
对于这场出了人命的意外,安宁区法院审理认为:马某某驾驶机动车辆在居民生活小区倒车时,未仔细观察周边行人情况,将一人碾压致死,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马某某在事故发生后能积极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据此判处马某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律师说法
在小区内出事故,车主可选择私了
以上案例除了提醒广大车主倒车小心外,记者还注意到,现在居民住宅小区里的私家车越来越多,再加上道路狭窄,难免会发生一些刮擦事故。那么在小区里发生的事故到底是不是属于交通事故,交警有没有管辖权?小区事故究竟该如何处理?
针对以上疑惑,记者采访了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阮磊律师,他做出详细的解答。
小区内发生事故如何界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所以,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应当区分小区性质,而不能笼统的认为只要发生在小区中的车辆碰撞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1)非封闭住宅小区属于交通事故范围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可定义为“道路”,在此区间发生的事故可以算做交通事故。
肇事者逃逸请你及时报案
向物管索赔时要注意保存证据
很多小区物业在面对愤怒的受损车主时,都会辩称:我们向业主收取的是停车位使用费,不是车辆看管费,所以不负责赔偿损失。
实际上,这个问题在司法界也是个难题,至今未有定论。从现有法律的角度来说,判断物管是否负有赔偿责任,关键在于物管收取车主的钱,是车位使用费还是车辆看管费。
(2)封闭式住宅小区,不允许社会车辆进入,或按照严格的登记制度管理的小区道路,则不属于法定道路范围。因此发生的事故不能算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无权处理,而应当由辖区所在派出所按治安案件进行处理。
但需注意的是“不属于交通事故,交警也可认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有明确的规定,在此范围内发生事故,交管部门只要接到报案,就会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非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处理。
所以,在小区内出事故,车主可选择私了,按照普通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操作,事发后立即通知保险公司,让理赔员尽可能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勘察、理赔,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形态、车损情况、双方车号车型等情况做详细记录,寻找目击证人,凭双方记录和证人的证词到保险公司理赔,并且最好到辖区交警部门开具责任认定书。
小区内经常有很多走亲访友的外来车辆,发生碰撞后逃跑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找不到肇事者的情况下,保险公司通常只给部分赔付。所以,一旦发生肇事者逃逸的情况,受损车主应该立即向物业公司申请调取监控录像,马上向交警部门报案,并在48小时之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所以,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受损车主要有证据证明物管收取的是车辆看管费,才能从法律上要求对方赔偿。
因此,车主在交费停车时,要留意票据背面是否注明是车辆看管费,车辆万一受损,好有凭证。
伪造事故是违法的
很多人在小区遭遇事故后嫌麻烦,既不报警,也不找物业,而是自己找个障碍物来“做现场”,仗着自己买的是全险,就可以轻松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但大家不要忘了,伪造事故索赔是一种骗保行为。一般而言,个人骗保金额达到1万元,就构成保险诈骗罪。即便数额在几百或几千元,保险公司一旦查实也可以索回,而且还会将车主列入保险黑名单。
撞了别人怎么办?
事实上,小区里的交通事故与道路事故一样,只要双方都投保了相应的险种,就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哪怕全责方也一样。很多人一看自己闯祸不轻,又因为是在小区内,担心保险公司不赔偿才选择逃逸,其实这是一个误会。如果发生此类事件,肇事者完全可以报警,因为现在基本都有交强险,肇事者的损失也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