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将成化解政府债务利器

06.12.2014  03:53

    据新华社电12月4日,国家发改委与财政部分别在各自官网上发布了《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分别从政策层面和实际操作上对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予以指导,这标志着被寄予化解政府性债务厚望、担负城镇化融资重任的PPP模式走上了有章可循之路。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

    发改委认为,PPP模式主要适用于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类项目。燃气、供电、供水、供热、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公路、铁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设施,医疗、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项目,以及水利、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项目均可推行PPP模式。各地的新建市政工程以及新型城镇化试点项目,应优先考虑采用PPP模式。

    从收益角度看,发改委投资司巡视员欧鸿说,政府投资主要投向公益性和基础性建设,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

    多位专家表示,PPP模式对政府融资平台有重要借鉴意义。在政府融资平台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之际,推广PPP一方面可以化解现有的债务,另一方面可以移植未来将会产生的新债务,从而成为地方政府融资的新宠。不过,需要对其概念明确界定,防止公私资本间利益暗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