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建立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奖补机制

14.11.2015  12:25

  记者日前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将改革完善生均拨款机制,建立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职院校拨款制度,并建立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奖补机制。

  此次拨款制度的改革范围为我省独立设置的所有公办高等职业院校,计划将分步实施:2015年,全省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将不低于10000元,2016年不低于11000元,2017年达到12000元。

  从2016年起,省财政将建立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奖补机制,激励和引导各市州提高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水平。2017年前,省财政将以2014年为基期,以各市州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增量的30%为基本比例,并参考各市州财力状况、经费管理等因素予以奖补,用于支持各地高职教育改革发展。2017年,对高职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仍未达到12000元的市,除不再安排高职生均奖补资金、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外,还将采取调减招生计划等措施,推动各地高职教育规模与经费投入水平相匹配。

  在建立完善高职生均拨款制度的过程中,将切实体现改革和绩效导向,向改革力度大、办学效益好、就业质量高、校企合作紧密的学校倾斜,向管理水平高的学校倾斜,向紧贴产业转型升级亟须的专业以及农林水地矿油等艰苦行业专业倾斜,引导高职院校合理定位,办出特色和水平。(记者李欣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