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建立非遗代表性项目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努力提高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会展、文化贸易业的结合度。”日前,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建立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记者了解到,我市已建成4个国家级保护基地、27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习所、以及兰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列馆,即将着手建设兰州太平鼓保护研发训练基地、陇原文化集萃园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场馆。目前,已经建成的展馆以实物陈列、展示展演、视频图片、幻影成像等多样化方式集中展示我市代表性非遗项目,年接待观众达60余万人次,成为宣传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窗口。
根据《实施意见》,下一步全市还将深入开展非遗普查工作,优先实施和保护濒危项目的有关资料并推动数据库建设。同时不断充实完善从县区级到国家级的非遗代表作名录体系。结合国内外非遗保护的经验,将制作《甘肃符号——陇原非遗精品巡回展》,打造一个以展示全省非遗精品项目为主题的巡回展览,并组织我市的非遗保护项目赴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展示展演,陆续编撰、出版《兰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
在非遗保护方面,今后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行之有效的非遗传承机制,对列入各级保护名录的非遗项目采取表彰奖励、资金扶持等方式,鼓励传承人或团体进行传习活动。此外,还将通过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有计划举办各种专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训班,开展非遗进社区、进学校,组织有关项目和传承人参加节庆演出等活动来扩大传承影响力,提高现有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使非遗代表作后继有人并在全社会得到尊重和弘扬。
市、县区财政将每年列支专项保护经费,用于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挖掘、抢救、研究、保护和整理等工作,同时将编制非遗保护计划,制定年度保护实施方案及传承人、传习所管理办法等,进一步从体制机制等层面完善我市非遗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