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将对市州纪委书记进行年度考核

11.12.2014  15:13

  原标题:我省将对市州纪委书记进行年度考核

   中国甘肃网12月11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 (记者 吕宝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以省纪委为主对市州纪委书记开展年度考核工作的意见》,将过去市州纪委书记统一参加省管领导干部考核调整为以省纪委为主进行考核,这是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省纪委对市州纪委书记的管理和监督,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重要举措。

  《意见》规定,省纪委将重点考核各市州纪委书记带领本级纪委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组织协调、纪律检查、党内监督、作风督查、查办案件等五项职责的情况,对下级纪委和派驻机构的工作指导情况,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和本人廉洁自律情况。

  《意见》规定,对在年度工作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即无特殊原因,重点工作任务未完成的;对省纪委交办的党风政风类问题线索或案件线索不及时查处的;因履职不到位,所在地区发生严重违纪违规问题,被省纪委问责、通报批评或所在地区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腐败问题的;市州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不主动查处,被上级纪委或检察、公安机关查处的;市州纪委领导班子成员或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发生违纪违法问题,不主动查处,被省纪委查处的;所在市州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被评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市州纪委书记年度考核将不得被评定为优秀等次。《意见》还规定,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作为进一步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评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等次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