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将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20.04.2018  11:52

记者获悉,甘肃省民政厅日前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动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社区居民在参与社区社会组织活动过程中有序表达利益诉求,协商解决关乎居民切身利益的问题。

据了解,全省力争到“十三五”末,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初见成效,实现城市社区平均拥有社区社会组织不少于10个,农村社区平均拥有社区社会组织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是由社区居民发起成立,鼓励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制定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拓展流动人口有序参与居住地社区治理渠道,促进流动人口社区融入;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物业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家庭纠纷、邻里纠纷调解和矛盾化解,促进邻里和睦,增强社区凝聚力;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群防群治,协助做好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刑满释放人员帮扶、社区防灾减灾、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等工作,积极参与平安社区建设,助力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引导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开展以生产互助、养老互助、救助互助为主的活动,增强农村居民自我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