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将出台差别化收入激励政策 七类群体是主要目标

07.02.2017  10:03

    原标题:《甘肃省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方案》印发

    兰州市主城四区有望纳入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我省将围绕壮大中等收入群体目标,瞄准增收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重点群体,出台差别化的收入分配激励政策。我省针对的重点激励群体是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创业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干部队伍、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等七类群体。

    鼓励企业按照工人技能水平确定工资待遇

    《实施方案》明确,我省将实施技能人才激励,鼓励企业按照工人技能水平确定工资待遇,积极试行年薪制、股份制、期权制等分配方式,有效提升技能人才收入水平。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对重点领域紧缺的技术工人在城市落户、购租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对高技能人才在技术攻关、成果奖励、出差待遇等方面给予优厚待遇。

    对新型职业农民也将实施激励政策

    对新型职业农民也将实施激励政策,通过多种激励支持,培育更多新型职业农民,有效带动广大农民增收致富。同时,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纳入教育培训发展规划,支持相关高校和职业学校办好涉农专业。

    鼓励科研单位对高端科研人员实行协议薪酬

    全省还将实施科研人员激励,扩大科研单位人财物支配权,鼓励科研事业单位聘用高端科研人员实行协议薪酬。探索设立科技创新中心,实行首席科研人员制度。按照《甘肃省领军人才考核办法》,给予考核优秀领军人才10万元奖励。

    对国企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

    我省将实施创业人员激励,通过股权激励、期权激励等多种激励方式,广泛引进各类企业家人才创办企业,带动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同时,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激励,对市场化选聘的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

    乡镇公务员可按规定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我省还将实施干部队伍激励,并根据全省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消费水平等差异,适当参考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将规范后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纳入地区附加津贴,实现同城同待遇。继续争取将兰州市城关、七里河、安宁和西固四区纳入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符合条件的乡镇公务员可按规定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努力为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就近提供公租房或租赁补贴保障。

    将各类专项救助向贫困家庭、低收入家庭延伸

    《实施方案》提出,我省还实施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激励,鼓励和支持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残疾人等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参加各类培训,逐步提升技能,通过积极参加劳动,以自身的能力和努力增加收入。对有劳动能力、具备劳动条件的困难群体,要以就业为导向实施精准技能培训,把职业技能培训与推荐就业安置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困难人员就业致富的信心和能力。具备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与其能力相适应工作的,可减发或停发其本人的低保金。(记者方言)

 

( 编辑:信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