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将于年底前建立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

18.07.2015  12:57

  原标题:兰州将建立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

  拟于2015年第三季度召开 兰州市建立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

   中国甘肃网7月18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欧阳海杰) 兰州市2015年底前建立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昨日,记者从兰州市物价局获悉,兰州市建立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的各阶梯水量确定,阶梯设置应不少于三级;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制定,以月作为计量缴费周期。经兰州市政府同意,兰州市物价局拟于2015年第三季度召开兰州市建立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

    1、拉大价差抑制不合理消费

  兰州市物价局介绍,加快建立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要以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为前提。区分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保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价格相对稳定;对非基本用水需求,价格要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总体上要逐步反映供水成本,并兼顾不同收入居民的承受能力,多用水多负担。

  按照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各阶梯水量设置应不少于三级。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第三级水量为超出第二级水量的用水部分。

  根据不同阶梯的保障功能,第一级保障基本需求,保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价格相对稳定;第一和第二级要保持适当价差,第三级要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拉大价差,抑制不合理消费。原则上,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实行阶梯水价后增加的收入,将用于供水企业实施户表改造、弥补供水成本上涨和保持第一级水价相对稳定等。

  根据兰州市实际,以月作为计量缴费周期。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原则上以居民家庭用户为单位,对家庭人口数量较多的,将通过适当增加用水量解决。

    2、加快“一户一表”改造

  兰州市物价局称,推进“一户一表”改造是实行阶梯水价制度的重要基础条件。国家对户表改造资金实行支持政策,各地列入全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二五”规划的管网改造项目,可将户表改造工作纳入项目建设内容;地方也要加大力度,通过增加财政投入、发行企业债券等多渠道筹集资金,限期完成“一户一表”改造。新建住宅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分户水表,便于户外读表。户表改造和新建住宅水表应积极推行智能化管理。供水企业因实施计量到户增加的改造、运营和维护费用,可计入供水成本。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水价标准应按高于第一级阶梯价格水平确定。

    3、第三季度召开听证会

  经兰州市政府同意,兰州市物价局拟于2015年第三季度召开兰州市建立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本次听证会共设15名听证会参加人员。消费者6名;经营者3名;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2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2名。

  消费者由市物价局委托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由市物价局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专家学者、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等其他人员由市物价局聘请。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并面向社会公开选取旁听人员5名。采取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由市物价局按报名次序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