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两个封禁区被划分为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

07.02.2017  03:01
  根据国家林业局网站信息,国家林业局根据全国防沙治沙规划确定的范围,按照生态区位的重要程度、沙化危害状况和国家财力支持等情况,统一划定了61个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酒泉市金塔县巴丹吉林沙漠西缘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敦煌市鸣沙山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列入其中。
  划定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应该具备以下条件:纳入全国防沙治沙规划中确定的封禁保护范围的沙化土地;生态区位重要,对周边地区乃至全国生态状况有明显影响的沙化土地;存在人为活动,且人为活动对生态破坏比较严重的沙化土地;受自然、技术和资金等条件限制,目前尚不具备治理条件的以及因保护生态的需要不宜开发利用的沙化土地;地域上相对集中连片,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沙化土地。
  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一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在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禁止砍伐、樵采、开垦、放牧、采药、狩猎、勘探、开矿和滥用水资源等一切破坏植被的活动;禁止在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安置移民;未经批准,禁止在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进行修建铁路、公路等建设活动。(酒泉市林业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