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近6年涉及导游交通事故138起140名导游伤亡

15.04.2016  13:38

    4月11日,国家旅游局、交通运输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导游专座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旅游客运车辆需设置“导游专座”。《通知》规定:自2016年8月1日起,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营运客车不得在车厢内任何位置设置折叠座椅,在用营运客车的折叠座椅不得使用。

    这是我国首个对“导游专座”进行规范的全国性规定。此前,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在多地调研时指出,“关心导游要从小事做起”、导游工作要争取在“单项工作上有所突破、积小胜为大胜”。

    同时,《通知》规定,旅游客运车辆需设置“导游专座”。“导游专座”应设置在旅游客运车辆前乘客门侧第一排乘客座椅靠通道侧位置;旅游客运企业在旅游服务过程中,应配备印有“导游专座”字样的座套;旅行社制定团队旅游计划时,应根据车辆座位数和团队人数,统筹考虑,游客与导游总人数不得超过车辆核定乘员数。

    《通知》要求,各地旅游主管及交通运输部门应按照通知要求,立即督促旅行社及旅游客运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加强对旅游客运车辆“导游专座”设置及安全运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未落实通知要求的旅行社和旅游客运企业,要限期整改;逾期未予整改的旅行社,旅游客运企业可以拒绝为其提供服务;逾期未予整改的旅游客运企业,旅行社不得租用其旅游客运车辆。

    《通知》强调,旅行社及旅游客运企业需加强导游和司机的安全教育。旅行社应要求导游熟悉旅游行程计划,在车辆启动之前与司机充分沟通行车路线、停靠站点等,避免在行车过程中影响司机正常驾驶;导游应自觉系好安全带,避免站立讲解,并配合司机督促游客系好安全带。旅游客运企业应督促司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运输管理法律法规,不超员、不超速,安全文明驾驶,行车之前播放《游客安全乘车温馨提示》宣传片,提醒游客阅读安全须知,提高安全意识。

    《通知》还鼓励导游和广大游客对不按规定设置导游专座等不安全行为进行举报。

    近年来,因旅游大巴导游座位设置不当而造成导游人员伤亡的事件频发。2015年5月,海南一辆旅游大巴车发生车祸,造成一名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导游不幸身亡;近日,云南、河北旅游团接连发生类似导游伤亡事件,对导游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据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不完全统计,2010年至2015年6年间,共发生旅游交通事故3435起,造成19266人伤亡。其中751人死亡,平均死亡率占3.9%。在涉及导游和旅行社工作人员伤亡的138起事故中,有140名导游伤亡,其中18人死亡,死亡率占12.9%,高出平均死亡率三倍。可见导游在旅游交通事故中的死亡率明显高于的平均死亡率。

    国家旅游局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旅游局从去年开始,与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进行了多次沟通、积极协商,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车辆生产运营企业、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旅行社、导游的意见,最终形成了本《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