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基副校长参加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费安玲教授与民商经济法学院教师座谈会

10.10.2014  20:32

 

10月9日下午,应民商经济法学院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院长、罗马法与意大利法研究中心主任费安玲教授在我院会议室与老师们进行了座谈。副校长李玉基教授出席座谈会,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副教授等20多位老师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民商法学院院长刘晓霞教授对民商院教师队伍的基本情况、专业设置、学科建设、科研基地建设、教学情况及研究生培养等现状做了详细的介绍,希望费教授能够结合其长期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工作的经验为该院整体建设与发展“把把脉”。

费教授在发言中就中国政法大学在院系设置、培养方案的制定及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对学生自身专业背景的拓展等问题上进行了交流。在谈及提高高校学术能力这一问题时,费教授与大家分享了三点经验:第一,强调建立学术团队的重要性。团队成员既要有独立的学术钻研精神,同时也要有整体的团队协作精神。第二,强调了在青年教师队伍中积极举办学术沙龙,促进学术交流与思想碰撞。第三,建立智库团。强调人员组成的多学科性,努力打造一个交叉性、综合性的智库团队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费教授还就高校老师应当积极的提升自身实践操作能力等方面与大家分享了一些经验。

费教授在谈及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时,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的几点经验:第一,提升教师自身素质、改变传统的授课模式与方法;第二,对非法学专业背景的法律硕士生,以“方向课程组”的模式进行培养,意即针对学生本科不同的专业背景,相应开设不同专业的法学课程组,以期将来解决实践中特有的纠纷与矛盾;第三,深入贯彻实行实务导师授课机制。即邀请官员、律师、管理者等进入课堂授课,从而解决理论在实践运行中的盲区。费教授还指出法律硕士培养中应遵循三个原则:即培养学生以国家社会发展变化为需求原则、培养机制实施应充分引入学者论证原则、尊重教师原则。针对费教授提出的建议,刘院长指出我院在培养法律硕士研究生时存在招生时未充分考虑学生学习兴趣、教学中也没有区分授课对象等问题,因此在之后的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上应不断解决这些问题。

李玉基副校长在座谈中提到,针对我校师资、教学及科研能力薄弱等问题,我们更应该积极与中国政法大学等知名大学加强交流,提升自身素质。同时,针对费教授分享的经验心得,李校长总结并指出:第一,今后应当加强团队建设;第二,育人理念问题。李校长指出无论是培养研究生还是本科生,两者育人理念是相通的。因此要不断的进行改革,将社会需求作为育人的基本导向;第三,组织管理问题。即在管理中应不断地进行制度创新,整合资源、充分发挥资源的有效利用。

我校聘请的“飞天学者”张彤教授也和各位老师进行了亲切交流。

座谈会的交流环节,费教授还对我院在读博士的博士论文选题进行了指导。此次座谈取得了良好了效果,使我院老师获益良多,也为学院的发展提供了更好的建设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