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对部分污染减排项目实行预警监控

23.09.2014  17:00

根据省政府环保目标责任书和污染减排工作检查情况通报,上半年我市部分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没有完成减排任务,部分减排项目进展滞后,年度污染减排形势不容乐观。为确保我市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及污染减排任务顺利完成,市政府从8月中旬至年底,对全市进展滞后的部分项目实行预警监控,并在全市进行了通报,督促进行限期整改。

通知》对张家川县城区污水处理工程和天水市秦州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实行了黄色预警监控;对未完成上半年污染减排控制指标的秦州区、麦积区、甘谷县、秦安县、武山县、清水县、张家川县政府实行了蓝色预警监控;对建设滞后的秦州区、麦积区、甘谷县、秦安县、武山县、清水县、张家川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减排项目、秦安长城果汁饮料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扩容技改工程实行了蓝色预警监控;对天水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1号和2号生产线脱硝工程、甘谷祁连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号生产线脱硝工程实行限期整改。

通知》要求,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污染减排预警监控工作,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市环保局要对预警监控项目整改情况和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严格责任追究。(天水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