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税务“以查促管”工作的几点认识
随着税务“以查促管”工作机制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税务稽查部门与税收征收、管理部门的联系逐步加强,不仅通过信息交换提高了稽查选案的准确性,而且在案件查处过程中,从纳税人方面发现税收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及时提出管理意见和建议,促进了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
近年来,尽管稽查部门在以查促管、以查促收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对促进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税收环境的不断变化,“以查促管”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对“以查促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监督和服务税收征管的作用发挥不够;稽查与管理部门信息交流机制不完善,税务稽查的深度和广度不够,范围过于单一;“以查促管”工作文书使用、会议召开等制度落实不够等。以上问题直接影响了“以查促管”职能作用的发挥,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转变稽查观念,创新稽查工作思路。要从思想上转变观念,把稽查工作的重点由惩处违法行为、完成税收收入转变到促进税收管理、服务税收征管上来,形成税务稽查服务于管理、服务于纳税人的观念,实现由执法型稽查向服务型稽查的转变,为领导决策和征管部门日常管理提供详细的、可行的依据,为组织税收收入保驾护航。
强化完善稽查建议制度,定期联系,加强信息交流。要利用征管部门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对纳税人的涉税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坚决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同时也要及时向征管部门反馈稽查过程中发现的征管上存在的问题以及薄弱环节,以督促其改进工作,提高税收管理质量。通过建立规范的联系制度,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格局,设置统一的信息传递文书,使纳税申报资料、税收管理资料、税收稽查资料在各部门之间完成信息共享,真正达到“外查内促”的目的。
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的税务稽查,拓展税务稽查的范围。目前,整个税务系统都在推行税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稽查部门也要改变过去就税查税的观念,不仅对纳税人存在违法问题进行检查,还要对纳税人执行税法及有关财务制度的情况和普遍存在的涉及税、费、票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检查,对纳税人起到警示提醒作用,对征管部门提高征管质量提供依据,切实提高税收征收管理的质量。
加大涉税违法查处力度,加强查后跟踪管理。税务稽查是依法治税的关键,对发现的税收违法行为要一查到底,彻底的查深、查细、查透,对涉税情节严重的加大处罚力度,决不姑息迁就,并做好涉税案件的定期公告工作。对实施检查后的结果、合理性建议以及整改要求,要制作《税务稽查结果表》和《稽查整改建议书》及时反馈给被检查单位和征收管理部门,以便使管理部门掌握后续管理工作的重点,避免涉税违法行为屡查屡犯。
建立科学的以查促管考核制度,彻底规范以查促管的税收管理模式。任何一个好的税收管理方式法,没有相应的规范的配套制度做保证是行不通的,这就要求我们制定科学的、严密的、规范的、切实可行的以查促管考核办法,奖励与惩处并存,分清征管查各部门的权利和责任,使其各尽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互相协调,真正把以查促管落到实处。
玉门市地税局 陶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