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教具“挪用”别局限于自查自纠
去年,平乐县政府采购了一批学前教学设备,分发给各乡镇改建、增设的公办幼儿园。近日,有部分公办幼儿园称,他们根本没领到设备,而一些本不在发放范围的民办幼儿园却领到了。9月5日,平乐县教育局回复称,有工作人员违规将教学设备发给3所民办幼儿园。事发后,他们已追回这批设备,并将对违规人员给予严肃处理。(9月7日《南国早报》)
乡村幼儿园如期建成,可说好的教学设备却严重“注水”。多所学校应领的教学设备数量与实领数量不符。俗话说:巧妇难做无米之炊,教具注水无疑会令教学质量打折。比如,某学校应领橡胶地垫55个,但实际只领到12个。这不是让多个孩子挤在一起练习舞蹈么?教学质量如何保证?部分学校欠发设备价值高达20万,真难以想象其教学如何维持!
其实,倘若是真的因为“狼多肉少”,致使教学设备供不应求,公众倒也能理解。然而,令人气愤的是,这边“计划内”的农村幼儿园无米下炊,致使教学举步维艰之际;那边“计划外”的民办幼儿园,却得到额外的分羹。笔者并非用戴着有色眼镜看民办幼儿园,只是从急需雪中送炭的农村幼儿园“揩油”,给民办幼儿园示范点锦上添花,难以让人理解。
为何民办园“雀占鸠巢”,侵吞农村幼儿园教具?对此,教育主管部门的解释是,项目负责人未经请示,擅自对民办示范园厚爱一分。言下之意是个别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但这个解释,显然无法回答两个疑问。一是报道中,仅两所中心校设备拖欠就达到27万,而三所民办园得到的额外设备,加起来仅价值15万元,缺口在哪?二是在平乐县民办园,肯定不止三所,为何这三个民办园“中彩”?显然,本该配给农村园的设备被民办园截留,并不能用工作失误搪塞。
目前,教育主管部门已经收回违规发放教具,对教具拖欠学校“查缺补漏,补齐补足”,但事情不能到此为止。此次,平乐县政府采购的学前教学设备属于国有资产。在分发中出现“揩油”现象,涉嫌国有资产流失。显然,对教具挪用,不能让教育部门自查自纠。组成更高级别的调查组,查一查教具挪用背后有没有猫腻,很有必要。
平乐县改建、增设乡村幼儿园,本是为公平配置教育资源,让农村孩子共享发展成果的一项善政。然而,教学设备的注水,却让制度的善意大打折扣。这实际上,对有关部门也是一个提醒———出台政策容易,更要让政策执行到位。否则,政策的善意依旧温暖不到群众。如何让政策在执行中不出现“梗塞”,也是有关部门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文/薛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