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慈善法草案进行统一审议

13.03.2016  08:33

    【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12日上午召开全体会议,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慈善法草案进行统一审议。法律委员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日程安排,3月11日各代表团对慈善法草案进行了审议。代表们普遍认为,制定慈善法的指导思想明确,工作思路清晰,落实党中央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坚持共享发展成果,立足国情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发挥引领作用,做好顶层设计,创新慈善体制机制,将为慈善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慈善法草案根据当前我国慈善领域的实际,对慈善组织、慈善募捐、促进措施、监督管理等内容作了较为系统的规定。草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两次审议和反复研究修改,较好地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积极回应了公众关切,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代表们还对草案提出了一些具体修改意见。

    大会秘书处及时收集、整理代表们提出的意见。今天的法律委员会会议认真研究了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对慈善法草案逐条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关于慈善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下一步,将按法定程序提请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主席团会议审议后,再次提交各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