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百岁乞讨老人勿止于送回家

11.06.2015  12:11

河南省民政厅6月10日上午召开新闻通气会,称103岁的乞讨老人耿生茂在郑州一废弃板房内被找到,目前老人身体状况良好,将被送往老家。据介绍,老人有5个子女,均健在,老人跟随三儿子生活。老人儿子说,因为自家情况太差,老人外出乞讨是为补贴家用。(6月10日《河南日报》)

  乞讨不是一件体面的事,但却是一件可以谋生的事,甚至在谋生之余也可以“贴补家用”。所以,老人儿子才会强调“自身情况太差”,用以说明让老人“外出乞讨补贴家用”的合理性。老人的儿子一再表示“心理很惭愧”、“不懂法”,从其话里行间能够看出,老人外出乞讨未必是老人的主动行为,而与儿子的不照顾甚至是“逼迫”有关——“补贴家用”的隐台词也可能是“发家致富”。

  我们当然不希望老人是子女“发家致富”的工具,而是确因子女“情况太差”。倘若如此,如果老人确已超过百岁,那么,虽然他有五个子女,但子女中年龄最小的恐怕也已经年过六旬,这年年龄的人通常自己也需要靠儿女来养老。自己尚需别人养,如果家庭情况不佳,这几个子女能否切实承担起赡养责任呢?或许有人会说,子女没有能力,不还有孙子孙女吗?可是,且不论孙子孙女家境如何,单看老人年逾百岁仍外出乞讨这一点,就可看出其孙辈要么家境不好要么对其不管不顾,甚至如其儿子所说也在靠老人“乞讨补贴家用”。

  总而言之,老人的亲人要么赡养能力存在问题,要么赡养意愿存在问题,在将老人接回之后能否切实尽到赡养义务,确实是个疑问。在这种情况下,谁来赡养老人,或者说,如何保证老人得到赡养安度晚年,是在老人被接回后必须解决的问题。

  当然,照顾不好自己的百岁老父,或许真的存在“自家情况太差”的客观原因,但如果家境真的“太差”,差到连老人都赡养不起,那就应该够得上申请低保的资格。所以,当地政府部门有必要查一下,看老人儿女家境是否如其所说的那样“太差”,如果真的太差,有没有低保,如果没有,为何没有?现在很多地方的农村对于超过一定年龄的老人还会有高龄补贴,凤毛麟角的百岁老人补贴还会相对高一些,当地有没有这样的政策,有的话,老人有没有享受?

  如果低保、补贴等都有,虽然未必能让老人靠此过得多么宽裕,但基本生活还是可以得到保障的。如果该有的东西却没有,就应该好好查一下原因了。

  任何工作都可能出现疏漏,百岁老人外出乞讨确实让当地民政部门感到脸红,但解决问题方法是直面问题而不是掩盖问题,所以,希望当地民政部门进行细致的调查,搞清楚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老人外出乞讨。更重要的是,在面对个案时一定要想到全局,从这一事件入手查找工作中的疏漏之处,补齐制度短板,弥补工作漏洞,从根本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