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委书记孙雪涛对市院专项行动建立长效机制报告作出批示

30.03.2016  16:14

      2016年3月23日,陇南市委孙雪涛书记在市检察院呈送的《关于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成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的报告》上作出批示:“自‘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按照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全市检察机关以‘433’发展战略为统领,充分发挥作用,规范涉农资金管理,为精准扶贫、‘三农’工作稳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报告所提建议请有关领导和部门认真研究,按照有关政策予以支持。
      今年以来,陇南市检察机关积极贯彻省检察院关于“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围绕如何促进“保民生、促三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逐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征求意见建议,组织专人加强调查研究,最终形成《关于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成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的报告》(下称《报告》),报市委研究。
报告》对“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的阐述,对建立“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长效机制提出五点建议。
      一是规范建设乡镇检察室。建议参照人民法庭设置,按照“设置一点,管辖一片”的原则,每个县区设立3至7个乡镇检察室,在乡镇事业人员中选用3至5名工作人员,由县区人民检察院选派1名政治业务素质好、群众工作能力强的检察干警担任检察室主任。乡镇检察室工作由派出院负责管理,并为乡镇检察室解决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等必要条件,保证检察室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建议人大常委会适时出台规定,依法监督和规范检察室工作。
        二是完善检察室工作职能。制定和完善检察室工作职责,依法对基层组织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依法受理控告、申诉、举报;预防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广大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两所一庭”的诉讼活动实行同步监督,使检察室的监督职能与基层法庭、派出所、司法所职能相互衔接,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三是推进涉农信息全面公开。确保实体工作成效的基础上,依托检察室做好惠农政策资金信息的收集、公示、督查工作。按照“三公开”的原则强化检察监督,通过使用电子化、信息化手段和运用新媒体的力量,拓展公开平台、研发公开系统,以此倒逼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规范化、长效化,提升基层民主监督水平。
        四是注重化解矛盾纠纷。依托检察室工作平台,畅通诉求渠道,规范接待程序,尽可能为基层群众提供方便,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五是服务和保障扶贫攻坚。紧紧围绕省委“1236”扶贫攻坚行动、市委“433”发展战略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目标要求,发挥检察室职能作用,依法查处影响惠农和扶贫政策落实,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积极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有深度的预防职务犯罪对策建议,推动惠农扶贫管理制度机制完善和创新,为农村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推动检察工作与“双联”行动的深度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