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校园小霸王,不能一味宽容

10.07.2014  20:44

  6月28日下午,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柏树乡柏树村,8岁男孩晓辉(化名),被几名闲来无事的同学,强行叫到3公里外的永宁寨村,最终被11人围殴致昏迷,后经抢救无效身亡。晓辉的父亲怀疑,孩子被围殴,可能是曾被同学欺负后告密,导致对方挨骂。据了解,涉事的11名同学,均不满14周岁。(京华时报7月9日)

  在这起惨剧中,我们几乎可以看到校园暴力的所有典型特征:施暴者低龄化,这些孩子均不满14岁;施暴手段成人化、残忍化;施暴对象弱势化,晓辉是个留守儿童,随着老人生活;施暴行为集体化,甚至有了“准黑社会”的雏形,他们都“追随”着一个叫东东的五年级孩子,谁不叫他“大哥”,他就袭击谁。

  施暴过程长期化,被打的孩子需要定期向东东“上供”,如果到期交不出钱,就会被打;作案动机单纯化,根据报道,这次致命伤害的导火索在于晓辉向东东家长告状;学校家长长期不作为,既没有对施暴者及时制止,更没有对受害者提供有效保护。

  这些特征为我们穷尽了一起校园暴力悲剧所能够成立的所有因素,“小霸王”没有人管,放任其肆意而为;受害儿童没人疼,将之赤裸裸地暴露在暴力之下;学校家长做壁上观,或者像东东家长那样简单地以暴易暴,把孩子暴打一顿,埋下仇恨的种子,让暴力得以相传。

  其实,我们只要消除其中任何一个因素,如此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然而,遗憾的是,在这起事件中,我们并没有构建起任何一道防线,让孩子进入到了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偶然的悲剧就成了必然的事情,只存在什么时候发生,发生在谁身上的问题。

  校园暴力是个世界性问题,尤其是在孩子们频繁接触暴力因素,家长和老师权威性不断弱化的语境下,如何管住充斥暴力因子的“坏孩子”更成了普世难题。众所周知,对于严重暴力犯罪,刑事责任年龄为14岁,刑法对于孩子们是没有效力的,即使降低相关年龄要求,简单的惩罚也起不到任何作用。

  事实上,这些年来,我们一直对校园“小霸王”们无能为力,这也许是出于“有教无类”的考量,然而,对于这些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普通学校存在着教育空白和缺失,对他们不进行有利的行为矫治,不良行为可能愈加严重,最终导致犯罪,也会干扰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对其他同学产生影响。

  有必要回归到“因材施教”的角度,通过宽严相济的多元化方式,通过引导让他们远离暴力恶习;通过建立起学校、家庭、社会、公安多位一体的防护体系,对暴力实时干预、制止;通过安全教育,让潜在受害者学会保护自己。另一方面,对于暂时难以矫正的“小霸王”,也需要采取更为严厉的措施。

  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用他山之石,比如英国,英国教育部曾希望通过温和方式解决校园暴力问题,但现实表明,这个政策危害了大多数学生的利益,以失败告终。近年来,英国教育部下决心开展校园清洗运动,将学校里崇尚暴力的小流氓、小暴徒统统轰出去。同时,为了避免被开除的学生失去接受教育的机会,英国建立起了更多的特殊教育学校,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矫正。

  在我国,也有类似制度,按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可以送到专门学校进行行为矫正,继续接受义务教育。然而,这项制度运行状况在各地都并不乐观。在校园暴力事件频发的背景下,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工读学校制度,将之用好,将“小霸王”隔离,保护其他学生,以治标,对他们进行专项感化教育以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