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打零工工钱难讨要

25.02.2016  08:06

    兰州晚报讯(记者曾梧桐)“我利用寒假在一家森林生态园打了1个月零工,可是当我索要工资时却没有要到!”2月23日上午,家住七里河龚家湾的学生闫智鑫打通兰州晚报新闻热线4286666无奈地表示,“单位总共克扣了我3310元的工钱!

    反映:森林生态园克扣工资

    闫智鑫家住七里河龚家湾,1月10日前后,在兰州理工中等专业学校就读的他决定利用寒假找份零工干。随后,他通过网络招聘信息与地处大砂坪的龙头山森林生态园取得联系,并应聘了传菜员的岗位。按照约定,干满一个月工资将按2100元发放。

    “1月15日开始,我到生态园做起了传菜员的工作,当时老板还让我兼职杀鱼的活,说是一个月给额外1000元作为报酬。”闫智鑫称,因为春节长假期间需要上班,生态园承诺春节期间将给予双倍的工资。“根据以上标准,我干满一个月收入为3310元。”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在2月13日下班时他向生态园相关负责人索要工资时却被拒绝,最终分文没有拿到。闫智鑫透露,在生态园工作期间他曾与工作人员发生了打架的情况,而且自己还受伤住院,治疗的3000多元费用都是自己掏的。“不发工资很可能跟那次打架有关,难道因为打架,单位就能把我的工钱全部扣掉吗?

    生态园:因其参与打架工资被扣

    龙头山森林生态园大堂经理殷先生介绍,正月初五那天,传菜员小闫与另外一名工作人员发生打架事件。当时因为客人非常多,打架事件给生态园形象造成了相当不好的影响。

    “根据单位规定,凡是参与打架的员工,不管是哪方的过错,都会受到严格的处罚,一是被开除,二是扣除当月所有工资!”殷经理表示,最近小闫再没有找过生态园就具体事宜进行协商。

    律师:用工单位没有权力扣除报酬

    兰州黄河律师事务所律师盛全明分析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聘者打工后,用工单位应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劳动报酬。而发生员工之间打架后单位要扣除当事人工资的做法,属于单位内部管理规定,按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用工单位内部规定不能与法律规定相抵触。因此,作为龙头山森林生态园,无权将当事人小闫的工资报酬全额扣除,相反应当按照约定及时给予兑现。盛律师建议,如果经协商单位仍旧不愿支付工资,当事人可携带书面材料向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