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发布《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明确禁寄物品范围

20.01.2017  23:02

  新华社北京1月19日电(记者赵文君)“快递香烟不能超过两条、血液制品不能寄递”。记者19日从国家邮政局获悉,国家邮政局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这是我国首次明确禁止寄递物品的概念内涵。

  新规从适用范围等多方面对禁止寄递物品作出明确的规范性要求,同时发布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各类物品,危及寄递安全的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等各类物品,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禁止寄递的其他物品,都属于禁止寄递物品范围。

  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安全监管处处长夏新东表示,新规充分考虑寄递渠道安全管理的属性特点,对禁寄物品范围进行了较为清晰的界定。同时着重强调了寄递用户交寄义务,加大了对于违反禁止寄递物品的责任追究力度。如果寄递企业发生违规收寄行为,且造成严重后果,将可能面临最高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