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件人获赔3倍邮费

02.06.2016  11:40

    兰州晚报讯(记者华晓婧)5月30日,本报报道了市民刘先生寄出的快递石沉大海,投诉始终未得到快递公司回复的消息。6月1日,该事件有了进展,刘先生同意接受3倍邮费的赔偿,快递公司也回复说会在刘先生办理赔偿手续时进行道歉。

    6月1日,兰州邮政公司工作人员致电记者说,经核查,“11183”投诉热线共接到两单该邮件的投诉。由于邮单上仅写有收件人的信息,邮政方面想要联系寄件人比较困难,并且收件人不知何故不愿提供寄件人的任何信息,导致问题未能解决。5月31日,当邮政公司联系到寄件人刘先生时,他希望邮政方面能赔付他的快递损失并且道歉。因为寄件人未保价,按照邮政法的相关规定,未保价的邮单一旦在运送过程中丢失,查无下落,按照邮费的3倍赔付。这一赔偿方式得到了寄件人的认可。“客户认可该种赔偿方式后,可携带原始保单和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耿家庄投递中心办理赔偿业务。”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