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万国家赔偿 难抚通渭农妇被无罪羁押1827天伤痛

30.10.2015  10:51

    原标题:41万国家赔偿 难抚农妇被无罪羁押1827天伤痛

  陈琴琴(左)至今还食用药物恢复身体。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通渭县农妇陈琴琴因涉嫌投毒杀害邻居毛某某养女,被羁押1827天后无罪释放。陈琴琴与家人提出国家赔偿84万余元,最终,陈琴琴获赔41万余元。

  今年9月底,国家赔偿款到位,但对于因打官司而“债台高筑”的一家人来说,赔偿款全部用于还债后仍有亏欠。

   获释:农妇疾病缠身

  10月27日,定西市通渭县榜罗镇张川村的一个小山村里,秋末的寒意阵阵袭来。

  陈琴琴家就住在这个村子里。记者一进这个院落,目光所及,看不到一般农家常见的农用机械和交通工具。陈琴琴的丈夫林永清无奈地调侃,该卖的都卖了,41万元赔偿款已经全部还了债,时下村上都在播种冬小麦,但家中却没有条件耕种,只能再次求助亲属。

  “她的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根本不能干活。”林永清指着妻子的手腕说,由于长期关押在看守所,陈琴琴身体孱弱,至今提不起一壶水。村医生林继应附和,陈琴琴目前的精神状态虽然比刚获释时有所好转,但身体虚弱还需要长期调养。“毕竟很长时间的营养不良和精神疾病,需要医治。

  记者了解到,当时事发的邻居毛某某一家已在陈琴琴获释前搬迁他处。“当时我是和毛某某吵架,但他们也不至于搬家,毕竟我们还是多少年的邻居啊。”陈琴琴指着不远处的毛家房子深深叹了口气。

  羁押1827天之后重获自由的陈琴琴显然对眼前的一切有着诸多感慨,但一切都无法回到从前。

   梦里:“我没杀人!

  时间追溯至2009年9月下旬,刚从地里干完农活回到家中的陈琴琴被通渭警方带走。原因是她涉嫌故意杀害邻居毛某某的养女。一时,榜罗镇张川村有关“陈琴琴杀人了”的消息不胫而走。

  当天,不识字的陈琴琴被带至榜罗镇派出所,而后被转送至通渭县公安局。“陈琴琴被带走时没吃午饭,穿得很单薄,晚上我还给她送衣物了。”当时的情景,林永清记忆犹新。民警告诉林永清,该案案情重大,让他给妻子做工作,要她“承认故意杀人”。

  陈琴琴被抓,警方只告诉她需要她协助调查,原因是,此前她与毛某某吵过架。

  关于这次吵架,陈琴琴记得真切:2009年9月1日,陈家的一匹小马驹踩踏了毛家地里的胡麻苗,双方发生争执。次日,邻居毛某某的养女一进家门就口吐白沫,张川村村医林继应对其实施了抢救。

  “当时发现孩子气息微弱,想用针灸和吊液体抢救,但连针都无法插进去,于是拨打了急救电话,但孩子被抱到她家大门口时,就没有气息了。”林继应回忆说。之后,他作为两名见证人之一参与了尸体解剖,并得知孩子是因毒鼠强中毒而亡。

  “在通渭县公安局有警察告诉我说,是我投毒给邻居家的孩子,理由是因为吵架,我对毛某某实施报复。”陈琴琴似乎还没回过神,就已经成了杀人犯,“此后,警察对我在头部、胸部实施殴打,让我承认杀人的事情。

  陈琴琴哭着回忆:“在公安局审讯室,有时候连续几天不让吃饭,还说过几天后就要枪毙我,当时真的很害怕。实在受不了自己就说,你们说是我干的就是我干的。刚开始多数时间我是不承认的,因为我没有做干嘛承认。疼得受不了还一度想过跳楼自杀,但一想那样的话我就真成杀人犯了……

  当年11月, 陈琴琴被批捕,此后丈夫林永清得到消息,妻子承认自己杀人。陈琴琴被带走后,同村村医林继应等人却认为,陈琴琴杀人根本就不可能。

  “平日里,陈琴琴性格直来直去,不是一个陷害报复的人。”林继应坚信。

  陈琴琴被带入看守所,开始了漫长的羁押。因为之前被打,额头凸起的陈琴琴却被同监舍的人戏称“寿星”。由于不识字,陈琴琴被同监舍的人告知:“进入这个地方,是杀人罪的话3天后就会被拉出去枪毙。

  每当夜深人静时,她总会在噩梦中呼喊着“我没有杀人”醒来。

   坚持:卖房求援上诉

  看守所内,陈琴琴一直没有放弃任何给自己申诉的机会。每次有不同办案人员讯问时,她都要讲明自己的理由、观点。加之不认字,她连自己在哪个看守所都不知道。

  2010年10月26日 ,陈琴琴涉嫌故意杀人案在定西市中院开庭。法庭上,她当庭翻供说,自己没干过伤天害理的事情,更没有杀人。

  此后,陈琴琴通过律师转告家人“自己没有杀人,别放弃她”。在看守所外,四处奔波的丈夫及女儿林芳萍等人更是展开了“砸锅卖铁”式的求援:林永清卖掉了家中所有值钱的东西,还与远在内蒙古的大儿子、媳妇商议卖掉了儿子名下的房子,与家人边打工边寻求法律援助。

  经过第一次庭审,不懂法律程序的陈琴琴一家人开始琢磨各种法律条文,尤其林永清与女儿打工之余,一有闲暇时间就购买法律书籍学习。而在看守所内的陈琴琴则节省着每一分钱,因为她知道打官司需要钱。由于高血压严重,看守特许她不出操,除了睡觉、吃饭外,多的时候她都会干坐着发愣,幻想自己重获自由。女儿林芳萍回忆说,家里常托人带钱去,想让她能买些营养品吃,她却不舍得花,让他们再别带钱来。

  2010年11月,陈琴琴一审被判死缓。她得知判决结果后,让律师带话给家人仍然别放弃自己。同时,她提出上诉。此间,林永清与子女等人继续筹钱往返兰州、北京、定西等地请求律师帮助。

  一年后,省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案子发回重审。

   获赔:难以抚平伤痛

  “当时法官念‘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时,我还以为要当庭释放呢。”惊喜后,陈琴琴才知道是发回重审,但她更坚信法律是公平的。而此时因长期营养缺乏及精神极度紧张,陈琴琴的身体已经大不如前。

  之后,陈琴琴由陇西看守所转入临洮看守所。这期间,辩护人拿到了她进入临洮看守所的体检记录,显示其身体多处有红肿,借以证明警方存在刑讯逼供。然而2012年7月19日,定西市中院再次作出死缓判决。陈琴琴不服,再次提起上诉。

  一家人的坚持,终于等来了渴望已久的结果:2014年9月18日,就该案省高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撤销定西市中院判决,宣告陈琴琴疑罪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查明,截至2014年9月30日,陈琴琴被释放,羁押时间共计1827天。

  从被刑拘到无罪获释,5年多时间的牢狱磨难,让50多岁的陈琴琴身体多处受伤。获释后至今,不得不服用治疗眼睛、关节等疾病的药物,每月得花100多元药费。丈夫林永清介绍说,当天,妻子从定西看守所出来后,他们还去过内蒙古的儿女家,“刚出来时,低压没有下过100,高压总在200左右,全身关节痛,经常发作。此后,一家人想方设法让她放松心情,尽快康复。

  获释两个月后,林永清咨询有关律师后,自学了《国家赔偿法》,与妻子向法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

  定西市中院审理后于2014年12月30日作出赔偿决定,支付陈琴琴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366660.63元;在他们所在乡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驳回陈琴琴其他赔偿申请。

  “赔偿决定下来后,我们一家人都很高兴,说明了法律的公平公正,但我们认为没有考虑陈琴琴羁押期间患有高血压、白内障等疾病的治疗费及生活费、精神抚慰金。”林永清说。在陈琴琴被认定为杀人嫌犯后,与自己一起生活的父母为此事一年内相继去世,让家人精神上受到多种伤害。经过商议,林永清与陈琴琴向省高院再次提起赔偿上诉。并就赔偿金额提出细化:赔偿陈琴琴被无罪羁押5年的间接、直接经济损失;另外聘请律师费、家属车费、住宿费等其他各项损失共计476000元;还有,被羁押期间患有高血压、白内障等疾病的治疗费及生活费;此外的精神损害抚慰金53万元。

  然而,这次林永清、陈琴琴却表示不再主张定西市中院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其实再多的钱也无法抚平我们一家人的精神伤痛,之所以争取钱款,是因为我们是有据可查的索赔,还有确实家里为打官司欠债太多。而上诉取消相关条款是因为,毕竟我们已经得到公平的待遇了,再者我们也不想让别人打扰我们的生活了。

  2015年3月27日,省高院围绕是否赔偿陈琴琴精神损害抚慰金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陈琴琴提出的其他赔偿申请是否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等争议焦点进行了公开质证。5月25日,省高院审理后认为,长时间羁押给陈琴琴造成了精神上的压抑,影响其日常生活,降低其社会评价。根据法规除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外,应当给予必要的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其患有高血压、白内障等疾病,但没有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疾病与无罪羁押存在因果关系。而陈琴琴主张的其他费用因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故其该项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最终,陈琴琴被羁押1827天后,获得41万元的国家赔偿。而这些赔偿款尚不能还清一家人为打官司所欠的债。

   希望:缉拿真凶还清白

  当得知陈琴琴无罪释放的消息后,邻居毛某某一家不知出于怎样的考虑迁往他乡,而对于最终的赔偿,许多村民对这样的结果唏嘘不已,一些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对毛某某的女儿之死,怀有另外一种看法:“万一有可能是孩子自己误食了毒鼠强呢?”而村医林继应则认为,不管死亡是何种原因,有关部门也得对案件给个说法。

  “在我被释放后,我也隐约听到多种声音,因为我是‘疑罪从无’判定无罪的。真凶还没有抓住,我希望警方查清事实,给我一个圆满的答复,同时消除人们对我的不正确看法。毕竟人命关天,我也是4个孩子的母亲。”陈琴琴就该案提出自己的期望。

  同时,就以后的生活林永清憧憬说:“配合治疗方案给妻子医治的同时,作为农民,接下来我们将继续种地,若有时间还会与妻子到外地打打工,或是到内蒙古去子女那里散散心。

  确如林永清所说,“再多的钱对于一个备受身心折磨的家庭来讲,都是微不足道的。”只要个人清白,一定要坚持运用法律武器合规维权。

  但该案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案件在侦查阶段的一些问题,到底杀人真凶是谁,我们拭目以待。

( 编辑:王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