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庆阳市合水林业总场连家砭林场在子午岭省级自然保护区重建王元岭森林资源管护站的意见
31.12.2014 16:06
本文来源: 林业厅
甘林护函〔2014〕877号
庆阳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王元岭森林资源管护站在子午岭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的请示》(庆林资字〔2013〕5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合水林业总场连家砭林场申请在子午岭省级自然保护区重建王元岭森林资源管护站建设项目,是为解决该管护站一线职工生产生活用房困难,改善职工居住环境,提高职工生活质量而进行的重建项目。项目建设成后,更有利于子午岭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护林防火、社区宣传教育等工作。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子午岭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建设用地面积0.0059公顷,占用林地面积小,对自然保护区影响程度低。同意你局按相关要求重建王元岭森林资源管护站。
三、项目建设涉及采伐林木时,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经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开工建设。
四、项目建成后,该管护站原址不再利用,应对该管护站原址进行植被恢复。
五、你局在该管护站施工期间要加强管理,尽量减少工程项目开挖范围,使工程项目建设对保护区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甘肃省林业厅
2014年12月18日
本文来源: 林业厅
31.12.2014 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