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7家消协组织和7名工作人员获奖

14.04.2016  14:49
   

在前不久召开的中消协五届二次理事会上,省消协和定西市、嘉峪关市、酒泉市、庆阳市、陇南市、华亭县消协等7家消协组织荣获“2014-2015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牛宝明、辛小兰、王和祖、邢琪、赵先、刘振源、马天发等7名消协工作人员荣获“2014-2015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个人”荣誉。

近两年来,我省各级消协组织按照《消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责,恪尽职守,开拓创新,坚持不懈的做好各项消费维权工作,在消费教育引导、发挥社会监督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受到了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充分肯定。

      据悉,中消协五届二次理事会议指出,做好今年和“十三五”时期的全国消协和消费维权工作,要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释放我国消费潜力。要崇尚创新,加快消协组织受理解决投诉方式的转变,创新消费者参与维权的机制。要注重协调,发挥社会组织平台功能,协同共治。要倡导绿色,大力宣传、积极引导绿色消费,进而促进绿色生产。要推进共享,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以服务消费者、便利消费者为基本工作遵循,增强消费者对自身合法权益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