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院联合23家机构防金融风险
中国兰州网11月10日消息 今年以来,省高院审理的金融借款纠纷案件较往年成倍增长:与2013年相比,收案及标的分别增长875%和760%,而且借款类型也呈现多样化。为妥善处理该类案件,11月7日,省高院召集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等23家金融机构召开座谈会,就全省法院在审理金融借款类纠纷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共商对策,并对如何进一步强化金融机构风险防范提出建议。
西部商报记者了解到,截至2014年10月27日,省高院民二庭共受理金融借款类一审案件39起,标的额43.68亿元,与2013年相比,收案及标的分别增长875%和760%。而这些金融借款纠纷案件也呈现出以下特点:存在涉案标的额大,恐慌性诉讼高发,多起案件指向同一被告或几个有关联关系的被告;金融机构对借贷企业经营信息掌握不及时,不能及时跟踪发现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资信变化,错过贷款回收时机;借款担保人与债务人之间多为关联关系;部分案件存在金融机构涉嫌逃避金融监管情形等严重影响金融安全的问题。
在对审理的金融借款纠纷案件进行分析后,省高院紧急邀请23家金融机构召开会议,通报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以下防范意见:建议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金融安全,加强信息互通与交流平台构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建议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合规性审查,完善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同时建议金融机构加强自身管理,严格信贷责任,注意对国家关于小微企业信贷政策的把握,严防利用国家关于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套取银行贷款,逃避金融监管的行为。
而为充分发挥商事审判的职能作用,省高院还将强化对金融机构的诉讼指导,通过以案说法、授课答疑等形式,提高金融机构运用法律手段化解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强化审判服务延伸能力,通过召开法院、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座谈会的形式,把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金融监管机构、银行进行沟通反馈,提出司法建议,帮助银行查漏补缺、规范管理、杜绝违规操作,保障银行资产的信贷安全。同时,加强法律宣传,通过法律宣传和案件的示范作用,引导公民及企业遵守合同约定,了解违反合同的法律后果,增强诚信意识,减少债务人恶意违约,从源头上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