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家旅行社、宾馆酒店是重点检查对象

16.09.2015  02:48

    兰州晚报讯(记者王星明)每年的十一都是人们出行高峰期,为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旅游行业价格监管,构建良好的旅游市场价格环境,防止发生各类价格违法行为,9月15日起,兰州市城关区物价局在全区开展旅游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在向辖区旅游景区(景点)、博物馆、纪念馆、旅行社、宾馆酒店、餐饮购物、游乐等经营单位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等单位下发价格提醒告诫函的同时,区物价局将重点对辖区24家旅行社、旅游购物商店和宾馆酒店进行检查。

    当日,记者跟随检查组进行了现场检查。在一家国企旅行社,工作人员查看了相关证书,并向旅行社发放了价格提醒告诫函,要求其明码标价,不得以“零负团费”、“特价”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检查人员在询问了旅行社针对十一的一些旅行线路价格外,提醒负责人,一定要规范经营,“一旦有价格违法案件,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都将通过媒体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