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 每人每年可获就业援助补贴1.5万元

04.07.2014  16:45

昨日,记者从兰州市人社局了解到,2014年兰州市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及未就业毕业生就业见习从即日起开始申请,就业援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5万,特困援助时间为两年。

据了解,参加兰州市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实习)申请的毕业生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本人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民政部门低保证明;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的相关家庭收入证明;特困援助申请表等证件到兰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办理相关手续,兰州市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实习)安排至兰州市企事业单位(经批准成立的兰州市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工作,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市财政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5万,特困援助时间为两年。

兰州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可根据公布的就业见习基地和见习岗位情况选择合适岗位后,填写《兰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与就业见习基地接洽,经就业见习基地同意聘用后,经审核批准并被见习基地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市财政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见习时间为6个月。

信息来源:西部商报    李彦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