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贫困就可以吃空饷”是个无耻逻辑
原标题: “吃空饷”还是兼职岂能和稀泥
有网友反映,米脂县水资源管理办王某吃空饷十余年,同时还在县里的联通公司兼职,领着双份工资。1日,记者从米脂县纪委了解到,王某已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6月2日《华商报》)
对网友的举报,调查得出的结论是“违规兼职”,但是单凭报道所显示,在原单位上班与在联通公司上班之间的界线并不明晰。客观上来说,这对事实性质的认定很关键,如果在两个单位上班时间上有交迭,是基本可以判定有“吃空饷”的嫌疑,两个岗位都需要他,是不可能分身有术的。
同理,如果联通公司的工作,只是业余时间在打工,那确实是干了两份工作。而这些显然与党纪法规里对于“违规兼职”认定并不是一回事。“违规兼职”主要是指“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其要义是约束权力,维护职务的廉洁性,并不包括业余时间干其它与职权无关的工作。
如此,王某只是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的普通党员职工,并不是领导干部;而且至少目前没有任何一个规定明确指出公职人员在业余时间不能从业诚实劳动的工作,如果真的是业余时间在兼职,无关权力的影响,不能认定为违规。可见,依据《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对王某并不适用。就个案来说不管是那种情形,最终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吃空饷”或变相“吃空饷”,要么是正常的兼职,没有违规,不应该受到处罚。
应对网络的关注,对相关人员出作迅速的处理,已然成为政府部门的策略。个案亦不能例外,从“迟迟不能处理”到网上披露后的迅速处分,不难判断其间已然掉入了“危机公关”的窠臼。“吃空饷”还是兼职,应当有一个明确的回应,然而种种迹象表明,如此处理难逃避重就轻和稀泥的嫌疑。表面上看,个案与一般的“吃空饷”并不相同,而是玩了一个“鱼与熊掌”兼得的游戏,班照上,职照兼。不过是“本职”成了副业,兼职则成了主业,公私不分,“损公肥私”罢了,这其实也是变相“吃空饷”,可能性质不那么恶劣。至于是职工能否兼职,事实上与职工家庭困难并没有关系,再困难都不能占用本职的时间去兼职。
相反,相关责任人解释其“因为家庭困难”而兼职,从一个侧面说明单位对此类现象的态度是相当宽容,甚至是见怪不怪的。这些注解了许多基层单位人浮于事的状态,一方面职工多了,就那么多事,如报道显示的米脂县水资源管理办就有40多职工人,闲得很。另一方面,僧多粥少,待遇低,难养家。那么,“家庭困难”的解释,有一半是合理的。可见,所谓的“违规兼职”,更多是为制度之弊和劳动纪律松驰的人事管理找到一枚遮羞的叶子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