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确定省康复中心医院等7家工伤康复机构为我省工伤康复定点机构

04.12.2015  17:36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公布全省工伤康复定点机构和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定点机构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374号)文件精神,省康复中心医院等全国7家工伤康复机构被批准确定为我省工伤康复定点机构。按照省人社厅通知要求规定的工伤康复机构准入条件和评估标准,省康复中心医院在与省社保局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后,将承担起全省工伤康复任务。标志着医院康复服务范围半径不断扩大,已具备针对工伤患者开展康复价值及效果评定的国家专业资质,为广大工伤患者通过专业临床诊疗和康复治疗,改善提高工伤患者身体功能和生活自理能力,回归主流社会,带来新的福音。

开展工伤康复,是政府关注民生的创新举措,对于减轻工伤职工伤病痛苦,降低企业意外伤害和职业伤害,推动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具有积极地促进作用。工伤康复是按照“先治疗康复、后评残补偿”和立足于"基本康复"的原则,利用现代康复手段和技术,为工伤残疾人员提供医疗康复、职业康复等服务,最大限度地恢复和提高其身体功能以及生活处理能力、劳动能力,让其重返工作岗位的一项医疗服务;具体包括工伤医疗康复和工伤职业康复。医疗康复主要是利用各种临床诊疗和康复治疗的手段,改善和提高工伤职工的身体功能和生活自理能力,包括康复治疗、康复护理等;工伤职业康复,主要包括职业评定、职业咨询、职业训练以及职业指导等。

省康复中心医院是集康复与医疗为一体的综合性康复医疗机构,多年来,按照“人道、廉洁、服务、奉献”扶残助残宗旨,已广泛开展了神经、脊髓、烧伤、心理、康复功能评定和康复支具安装等20多项特色康复业务,拥有专业康复治疗服务团队800余人,为全省乃至西北地区广大残疾患者提供了专业的诊疗康复服务,为广大残疾患者改善提高身体和心理功能及能力、融入社会作出了应有努力,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口碑和社会效益;已发展为全国首家三级甲等康复专科医院、省级三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全国康复人才培训基地和百姓放心示范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