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家具发生纠纷 肃州工商成功调解

30.05.2014  11:32

近日,酒泉市工商局肃州分局成功调解一起因发货错误而引起的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800余元。

今年5月10日,消费者于某在酒泉市肃州区某家具商城订购了一张床,票据约定床头宽为1.5米,到货后发现商家发的是1.8米宽的床头,无法配套安装,于是要求退货,但商家不予。无奈之下,消费者拨打12315电话投诉。

接到投诉后,该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调查。经了解,于某反映情况属实。执法人员向经销商讲解了新《消法》相关规定。经过执法人员的调解,经销商同意退货,并退还消费者订货款3821元,在此期间经销商为调货和刷卡产生的费用由经销商承担。消费者和经销商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