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我市8家企业竞拍排污权
当天参与竞买的8家排污企业通过排污权交易电子竞价系统,分别对二氧化硫排放权和氮氧化物排放权进行激烈角逐,最终,二氧化硫排放权以最高报价15元/公斤;氮氧化物排放权以最高报价8.8元/公斤顺利成交。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以10元/公斤成交,最高溢价率达212.5%。
【本报讯】8月27日,由兰州环境能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兰州市排污权交易电子竞价会如期拉开帷幕,在激烈的角逐中,最高溢价率达212.5%。此次交易的顺利进行,标志着我市排污权交易形成常态化。
当天参与竞买的8家排污企业通过排污权交易电子竞价系统,分别对二氧化硫排放权和氮氧化物排放权进行激烈角逐,最终,二氧化硫排放权以最高报价15元/公斤;氮氧化物排放权以最高报价8.8元/公斤顺利成交。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以10元/公斤成交,最高溢价率达212.5%。
据了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逐步深入,兰州环境能源交易中心作为集各类环境权益交易服务为一体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积极在节能减排、环境治理领域打造出切实可行的创新机制。自成立以来,按照相关业务职能,结合我市近几年来在环境治理、节能减排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和下一阶段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平台服务优势和专业经验,同步开展了水权交易、碳排放权交易、节能量交易、移动源的排污权交易(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管理“一站式”信息化平台建设),同时开展了“一带一路”下的中国·兰州(2015—2020)低碳城市发展模式行动计划和兰州市生态环境资产核算等业务的综合研究和方案设计工作,制定出详细的实施方案,构建了服务于上述业务的金融及服务体系。目前,在广大企业的配合下,该项工作的开展已成常态化。
作为我省排污权交易的两个试点之一的平凉市,此次也安排相关负责人现场观摩了交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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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整改违规排污两家企业负责人被拘
【本报讯】近期,市环境监察局和市公安局环保分局联合市环境监测站和县环保局对永登县、皋兰县辖区内砖瓦工业企业进行了集中检查整治工作。对两家拒绝整改、仍然违法排污的企业负责人,市公安局依法处于行政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
根据监督性监测结果,相关部门对超标的38家企业召开集体约谈会,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逐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超标企业限期整改,未完成整改达标的将启动按日计罚程序,并责令停产整治。
检查中,联合检查组发现,甘肃福明高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和甘肃中星九合工业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两家企业未按法律规定办理排污许可证。检查人员现场下达《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责令两家企业立即停止排污,7日后检查时,两家企业未执行责令整改要求,依旧非法排放污染物,按照《新环保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环保分局将两家企业的违法案件移送市公安局,2015年8月25日,市公安局依法对两家企业负责人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
□记者吕晟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