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排污3家企业受罚60余万元

20.10.2015  12:41

  10月18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近期,兰州市环境监察局、兰州市公安局环保分局联合县环保局对永登县、皋兰县辖区内砖瓦工业企业进行了集中整治,在复查时,对3家未经整改,违规生产的企业依法启动按日处罚程序,开出了60余万元的罚单,另对未按法律规定排污许可证仍不整改的两家企业负责人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

  针对该地区38家砖瓦企业存在污染物排放超标排放问题。8月12日,市县区环保局针对超标企业召开了集体约谈会,逐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达标的将启动按日计罚程序和责令停产整治。8月14日,针对皋兰九和建材有限公司和永登明军建材有限公司、甘肃新隆建材有限公司超标排放问题,环保局分别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9月14日现场复查时发现这3家企业仍在进行生产,经监测,结果显示排放超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环保局对皋兰九和建材有限公司、永登明军建材有限公司和甘肃新隆建材有限公司违法问题启动按日处罚程序,分别处以罚款30万元、28万元和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