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超载入刑

28.10.2015  08:13

    11月1日,新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将正式实施,又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和醉酒驾车一样被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刑九”规定,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等情形的纳入危险驾驶罪,并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郭元鹏:“超载入刑”是个大事,可是处置起来也是个难事。具体来说,这会有两个方面的任性。一方面,是执罚经济的任性。对于超载车辆,可以处以罚款,而罚款之后也就意味着“吃人的嘴软”,对于执法部门而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还是有的,也没有出事,罚了款也就不了了之了。另一方面,是单位人情的任性。无论是校车还是客车,基本上都和公职单位是沾点边的。出了问题,谁的脸上也不好看,学校、汽车公司都会出面协调,不至于让驾驶员被判处徒刑。在这种情况下,执法人员也就会碍于面子,给点面子了,又或是在推杯换盏中,让刑事追究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