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我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19.06.2017  02:32
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2次会议
审议通过我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6月16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林铎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2次会议,原则审议通过了我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省领导唐仁健、冯健身、宋亮、罗笑虎、孙效东、马青林、郝远、李斌、李沛文、梁明远、路志强出席了会议。        
    《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为指引,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为遵循,要求各级各部门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通过改革创新,明晰落实责任、构建治理体系、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基础保障,着力破解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性障碍和矛盾,切实增强   “最先一公里”安全预防和“最后一公里”问题化解能力,大力提升我省安全生产整体水平,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成果。到2020年,   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明显减少,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积极进展,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达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安全保障水平。到2030年,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民安全文明素质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奠定稳固可靠的安全生产基础。        
    林铎认为,《实施意见》体现了很多创新思想和新要求,既有力确保了国家决策部署在我省的全面贯彻落实,又注重了与我省安全生产领域有关政策措施的衔接,保持了改革的连续性和针对性。林铎指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关键是提高各级党委政府的认识,安全生产意识强了,就有“不能出事”这种责任感和思想行为自觉,意识弱了,就会大而化之,最后漏洞百出,迟早要出问题。林铎强调,安全生产的核心是责任落实,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落实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要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和监督,紧紧抓住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五巡查组巡查我省的机遇,督促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靠实安全责任。要深刻吸取我省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严重被严厉追责的教训,强化自查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监管警示到位、督查整改到位、问责追责到位。要厘清安全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制定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安监部门管什么?行业主管部门管什么?怎么负起各自职责?一定要分清楚,做到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要从科技的支撑、要素的保障等各方面加强安全生产能力建设。林铎要求,我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不能落后,《实施意见》出台后,各级各部门要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配套出台相关具体政策措施,凡是需要省委省政府研究的,要及时提交讨论,定下来的事要加快落实。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郭鹤立向会议作了《实施意见》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