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部门应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分配的监督检查
住房保障制度的首要作用和政策目标就是改善民生,实现居者有其屋。公平分配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生命线。如果分配不公,不但政策的目标会出现偏差,甚至会使财政资金投向违背初衷,造成新的社会不公和矛盾冲突,起到反作用。
通过审计工作来保证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平应当注意以审计监督手段推动以下几方面机制的建立。
一是公开机制。即以审计促进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公开透明化,减少“造假虚报”,做好分配公示制度。二是信息共享机制。由于目前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对申请者的财产与收入难以准确核实,各部门之间的资源信息尚未共享,造成资格审核一直是保障性住房工作的难点。审计实施中,审计人员要充分利用审计权限,根据掌握的申请保障房条件,开展计算机审计,筛选不符合保障条件人员。资格审核部门可以同车管、税务、工商、房管等部门加强合作,将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成员信息与车辆登记、房屋产权登记、税收缴纳登记、企业注册登记以及养老保险等信息进行联网比对,筛选出不符合资格人员,再通过翻阅纸质档案进行比对。对于不符合保障资格人员,除取消保障资格以外,审计人员要分析将不符合资格人员纳入保障范围的原因,是否存在审批人员“优亲厚友”或者违规审批。三是合理退出机制。保障性住房,尤其是2010年来大力发展的公租房,面对的是中低收入人群,属于典型的临时过渡保障,而非永久居住。但“只进不出”是目前我国保障性住房面临的普遍问题,一方面因为退出机制不完善,另一方面因为退出措施在具体实施中难以操作。由于保障性住房有限,如果不能健全和严格退出机制,势必造成已不符合资格的人群继续享受保障政策而侵占了其它需要保障人群的利益,从而引起社会不公。因此,制定健全的退出机制,是保证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的重要环节。同时,由于个人工作、家庭收入或个人财产属于动态变化因素,实行保障性住房的定期复核是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的重要内容。审计实施中,一方面应关注当地制定的退出机制和动态管理措施是否完善,执行是否科学,并可采取入户调查等方式对结果进行核实。另一方面,要对房屋的入住率和使用率进行调查,重点关注长期闲置或者入住率不高的小区,并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审计建议。
供稿:社保处 张锁江